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为浙江省地质勘查局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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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
人 数 |
专 业 |
学 历 |
年 龄 |
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 |
专业工作经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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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 |
6 |
地质 |
本科 |
45周岁及以下 |
助工 |
具有2年以上地质专业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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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探 |
3 |
物探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助工 |
具有3年以上物探专业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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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 |
2 |
测绘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助工 |
具有3年以上测绘专业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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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 |
2 |
分析 |
中专 |
45周岁及以下 |
助工 |
具有5年以上岩矿测试专业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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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 |
3 |
勘查技术 |
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助工 |
具有3年以上地勘单位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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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 |
2 |
岩土工程及相关专业 |
中专 |
45周岁及以下 |
二级建造师 |
具有5年以上岩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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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1、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附1寸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邮寄至绍兴市人民中路160号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人事处,邮编312000。报名表可在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网站(网址:www.zjysdk.gov.cn)下载。报名时间从招聘信息发布开始至9月底止
2、笔试考查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时间电话通知。
3、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前三名进行面试。
4、面试后按1:1比例(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体检、考察时间届时另行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5、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6、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并进行拟录用公示,在单位内公示一周
7、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其它
1、笔试、面试、考察由本局会同下属用人单位组织完成。
2、一经录用,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3、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